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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钟艳平等住房保障对象退出保障的通知

时间:2017-11-9  来源:东侨房退〔2017〕6号   作者:管办

根据《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经核实,现对不符合保障对象,汇总如下:

1、钟艳平,身份证号码:352201198711******,档案编号:1347,房号:4#902,主动退出保障,予以收回公租房房源。

2、钟海,身份证号码:350722198706******,档案编号:1195,房号:5#401,主动退出保障,予以收回公租房房源。

3、陈桥,身份证号码:350123199102******,档案编号:1696,房号:5#511,主动退出保障,予以收回公租房房源。

4、朱元滢,身份证号码:350426198712******,档案编号:公1188房号:5#206,主动退出保障,予以收回公租房房源。

5、罗巧潇,身份证号码:352202198907******,档案编号:公1194,房号:5#507,主动退出保障,予以收回公租房房源。

以上共计5人予以退出保障,并收回房源。

    特此通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01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