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宁德网 >> 东侨网 >> 信息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 >> 安全生产工作 >> 正文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对东侨经济开发区弘济德综合门诊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的批复

ND10101-3000-2017-00303

时间:2017-9-19  来源:东侨委〔2017〕136号   作者:管办

宁德市公安局东侨分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弘济德综合门诊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的请示》(宁东公综〔201713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东侨经济开发区弘济德综合门诊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

二、你局应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的通知》(闽政办〔2006143号)有关要求,加大对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场所的督促整改力度。

三、东侨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大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跟踪落实整改工作,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期限届满后,要进行复查,并向开发区管委会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对重大火灾隐患已经消除,符合销、摘牌要求的,要提出予以销案、摘牌的建议。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91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