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及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经核实,现对不符合保障对象,汇总如下:
1、余根旺,身份证号码:352201199502******,档案编号:公1751,房号:8#903,未及时签订租赁合同,予以收回公租房房源。
2、郑志斌,身份证号码:352202198905******,档案编号:公1766,房号:8#1410,未及时签订租赁合同,予以收回公租房房源。
3、陈家需,身份证号码:352201198907******,档案编号:限1160,房号:1#712,未及时签订购房合同,予以收回限价房房源。
4、闫乃利,身份证号码:610528198201******,档案编号:限1166,房号:1#1105,未及时签订购房合同,予以收回限价房房源。
以上共计4人予以退出保障,并收回房源。
现将剩余2套限价商品房配售给2017年第一批限价房抽取轮候号对象。15号叶春铃,身份证号码:352229198704******,房号:1#712。16号吴海霞,身份证号码:350521198801******,房号:1#1105。
特此通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