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成立于2003年,挂*东侨经济发展局。2005年1月,从经济发展局分离出来,独立挂牌,与计生局合属办公。是东侨开发区管委会主管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科技、体育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东侨开发区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办,东侨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等。
主要职能: 主管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科技、体育等工作
东侨社会事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开发区范围内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工作;制定、协调、指导实施开发区的教育事业规划、年度计划;综合管理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中小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社会文化事业管理工作;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和社会文化的业务建设;参与指导、举办重大文艺活动;检查、监管演出、娱乐、电影、文物、音像、书刊、印刷、字画和文化艺术市场的动态和经营活动。
三、拟订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管理预防性卫生和经常性卫生工作;查处卫生违法案件;协助有关部门控制重大疫病的发生和蔓延;指导突发应急办工作。
四、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拥军优属、负责残疾人和建立残疾人联合会工作;管理城乡社会救济工作;管理社团登记,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
五、指导开发区范围内的科技、科普宣传工作。
六、执行上级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开发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联系相关部门对口工作关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