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支付中心
时间:2011-11-15 来源:国库支付中心 作者:佚名
根据国库管理机构统一制定的代理银行的标准,负责选择代理银行,委托代理银行办理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等业务;根据预算指标和批准的分月用款计划,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发送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出具《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以及财政授权支付等相关业务;负责组织会计核算,即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和会计核算要求,按预算单位、资金性质和预算科目建立国库集中支付明细账;负责审核预算单位报送的原始资料,并在预算单位分月款计划之内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核对、汇总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情况,定期向财政总预算会计提供财政直接支付及授权支付的支出日、月报表;按规定时间与国库部门、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做好资金对账工作;负责对纳入集中支付预算单位的信息资料进行管理, 对预算单位集中支付核算相关的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保管、发放与财政集中支付有关的各种凭证、报表。中心坚持规范、高效的工作原则,按照“加强监管、规范运作、服务周到、方便快捷”的要求为市级预算单位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