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站
时间:2011-11-15 来源:安监站 作者:佚名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 2、制定本辖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组织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 3、建立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系,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落实各级领导分工负责的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 4、负责本辖区建筑职工因工伤亡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掌握和发布本辖区建筑安全生产动态; 5、负责对申报晋升企业资质等级、企业升级和报评先进企业的安全资格进行初审; 6、组织或者参与本辖区工程建设中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依照有关规定上报重大伤亡事故; 7、组织开张本辖区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表彰先进; 8、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构配件生产车间等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9、监督检查建筑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费的提取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