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
时间:2008-6-8 来源:Admin 作者:东侨网
监察局履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对管委会和市监察局全面负责。
1、主管全区监察工作。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2、承办市监察局和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