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根据国办发〔2018〕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精神的指导和要求,现拟定以下工作方法,请各有关部门围绕该方法展开今后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明确公开内容
(一)公开决策信息。加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力度,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等,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各方面合理意见体现到决策中,结合实际尽可能把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开。
(二)公开管理和服务信息。重点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等信息。
(三)公开执行和结果信息。加大党中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要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公开国家面向困难群众的扶持、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和主要成效。
三、突出公开重点
各关部门要以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社会公益事业为重点,着力推进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同时要根据区域、行业特点,进一步明确本部门、本行业应重点公开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一)教育领域。立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紧扣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重点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
(二)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保障好人民群众对公共医疗卫生的知情权,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信息。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专项健康科普,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完善推广企业“黑名单”制度,让违法者寸步难行,让人民吃得放心。
(三)环境保护领域。进一步做好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测及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及时发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四)公共文化体育领域。立足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
四、增强公开实效
(一)扩大公开范围。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内容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应当主动给予公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办理,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完善公开方式。要充分发挥东侨网、政务服务平台的优势,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集中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归集展示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发布的相关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利用。
(三)加强解读引导。对于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注重更多运用客观事实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设施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要认真统筹谋划,压实公开责任,全面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纳入考核机制。管委会办公室将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查访核验,纳入各部门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评定,加大考核力度推动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