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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宁德市中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区域的通知》的通知

ND10101-3000-2017-00319

时间:2017-12-14  来源:东侨委办〔2017〕131号   作者:管办

“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宁德市中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区域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121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宁德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区域的通知

宁政文【2017】220号

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理顺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区域,提高执法效能,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良好工作局面,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宁德市区域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的意见》(宁政文 [2013]340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城区现行村庄行政隶属关系、户籍、土地收储、公安管辖等情况,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宁德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区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未到位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宁德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批复》(闽政文[2011]258号)的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并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 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面负责实施管辖区域内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对市执法局下派到两区的蕉城支队和东侨支队的队伍管理,负责对下派队伍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职能范围内的执法任务部署、执法力量指挥调度、执法工作检查督促和日常考核。

三、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73号精神,东侨支队负责两个片区:1、以东湖为中心的周边区域,东至温福铁路;北至三盛海德公园、天安金域兰湾、天山路(天山路及天山路以南);西至侨兴路(侨兴路及侨兴路以东);南至金马南路(金马南路及金马南路以北);2、以西陂塘为中心的周边区域,东至福宁高速、西至104国道、北至衢宁铁路、南至郑岐村福宁北路2号隧道口。两片区以福宁路相连,区域面积约为26平方公里(不含上述区域范围内的村庄)。西陂塘周边区域范围内六都村、郑岐村、东岐村、河乾村、瓦楼村等村庄及村庄边界围合的部分道路路段属于蕉城区管理。具体详见宁德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区域划分示意图。

蕉城支队负责除东侨支队负责以外的全部区域。

四、 划回蕉城区管理的8个村(古溪村、塔山村、金蛇头村、兰田村、马山村、下凡村、蒋澳村、由澳村等),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按每村每年20万元的管理费补助给蕉城区,每年合计160万,暂定三年。

五、 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边界如存在争议由市政府指定管辖。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