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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8-2-26  来源:东侨招商局   作者:管办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第四届人大第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招商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策划和组织对外招商及联络工作;负责企业申请入区审核备案工作;审批限额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企业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和转报工作,核发限额内项目《投资许可证》;负责限额内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和章程)的审批、管理和限额以上项目的转报工作;组织和管理区内各类招商活动,进行招商咨询、联络工作,组织并参与招商项目的洽谈与评审工作;负责指导企业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和经济协作等工作;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参与制定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参与协调落实项目资金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招商部门包括3个机关行政科室,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截止2018年12月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

财政核拨

3

1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招商局主要任务是负责完成开发区实际利用外资、外贸出口两项指标和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根据宁德市下达2018年指标任务,我局今年任务为:

(一)实际利用外资任务约为363万美元.

(二)外贸出口任务约为5.4亿美元,较去年比增5%

(三)招商引资任务需完成内资120亿元、外资1亿美元;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东侨招商局部门收入预算为82.19万元,比上年减少875.48万元,主要原因是外贸出口奖励金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19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2.19万元,比上年减少875.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7.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28.21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2.1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0301行政运行4.61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二)2011301行政运行47.93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单位奖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定额公用经费、车辆经费、及其他公用支出。

(三)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费支出。

(五)2210201住房公积金2.3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11308招商引资专项业务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评估考察费、外出招商经费、客商接待费、项目跟踪费、大型招商会及小分队招商会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注: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1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8.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8.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安排出国(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3.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本单位没有保留公务车辆,本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经费。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万元,比2017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机关行政运行经费也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1-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1-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1-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1-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1-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1-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2018年东侨招商局预算公开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