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经宁德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侨办的主要职责是:调查研究本区侨情及侨务工作的情况,指导基层侨务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关侨务信息;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开展归侨、侨眷工作;开展华人、华侨、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交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三引进"工作。对开发区侨资、侨属企业的发展进行指导、服务;做好开发区留学人员及其家属工作,指导区涉侨团体开展活动。开展华文教育及华侨华人新生代工作;监督检查开发区各单位接受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钱款和物资的使用情况;办理海外华侨回东侨定居,华侨子女升学加分等涉侨事务工作;做好侨务信访和侨务宣传工作;承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东侨侨办 |
财政拨款 |
1 |
2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侨办主要任务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三引进"工作。对开发区侨资、侨属企业的发展进行指导、服务;做好开发区留学人员及其家属工作,指导区涉侨团体开展活动。开展华文教育及华侨华人新生代工作;监督检查开发区各单位接受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钱款和物资的使用情况;办理海外华侨回东侨定居,华侨子女升学加分等涉侨事务工作;做好侨务信访和侨务宣传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8年, 侨办收入预算为15.8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8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15.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7.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5.8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 工资性支出 5.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支出。
(二) 补助性支出0.6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保障支出。
(三) 社会保障性支出 1.8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支出。
(四) 日常公用支出7.3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需要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0,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0(项级科目)0万元。主要用于0支出。
(二)0(项级科目)0万元。主要用于0支出。
(三)0(项级科目)0万元。主要用于0支出。
说明“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7.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简要说明出国(境)团组目的)。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侨办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侨办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侨办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