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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房管局预算说明

时间:2018-2-26  来源: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房管局   作者:管办

 

2018年部门预算经宁德市四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房管局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开展东侨开发区内房地产管理有关工作。依法承担东侨开发区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负责东侨开发区内房屋项目楼盘报备、楼盘管理,商品房合同备案、存量房网签备案、租赁备案和维修资金的缴存、支用、变更、退款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房管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东侨房管局

行政

3

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东侨开发区房管局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开展东侨开发区内房地产管理有关工作。依法承担东侨开发区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负责东侨开发区内房屋项目楼盘报备、楼盘管理,商品房合同备案、存量房网签备案、租赁备案和维修资金的缴存、支用、变更、退款等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东侨区域内项目楼盘报备、楼盘管理,商品房合同备案、存量房网签备案、租赁备案

(二)东侨区域内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支用变更、退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侨开发区房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东侨开发区房管局收入预算为108.48万元,比上年增加35.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21.47万元,公用支出增加19.8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48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8.48万元,比上年增加35.3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38.99万元,项目支出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8.48万元,比上年增加35.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21.47万元,公用支出增加19.8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120101--行政运行-人员支出32.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等支出。

(二)2010301-行政运行-人员支出6.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社会保障支出。

2120101-行政运行-公用支出38.9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和行政业务运行经费支出。

(四)2120102-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和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4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0.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8.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经费(简要说明出国(境)团组目的)。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东侨开发区房管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9万元,比2017年增加0.85万元,主要原因是定额公用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东侨开发区房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东侨开发区房管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1-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1-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1-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1-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1-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1-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2018年东侨房管局预算公开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