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昌鸿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德昌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单位已于2018年6月25日向我局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拟受理“宁德昌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情况的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德昌鸿项目
二、建设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国宝路23号
三、建设单位:宁德昌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文华东方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055号)
五、受理日期:2018年6月25日
六、公示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6日(共10个工作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期内,携身份证和房产权属证明(或其它能表明以上建设项目对其构成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向我局以书面形式对项目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所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等有疑问或建议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视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我局将在法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以及建设单位提出的理由和依据进行复核,在此基础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尚德路8号侨居三期502室
联 系 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93-2868771 传 真:0593-2936560
公示地点:东侨网
宁德市环保局东侨分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