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东侨实验幼儿园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稳妥、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秋季东侨实验幼儿园新生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8年秋季东侨实验幼儿园计划开设5个小班,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小班每班人数25人的要求,招收新生125名。
二、招生对象
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九条和住建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关于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设置“幼儿园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的规定,东侨实验幼儿园招生对象为以下年满三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1.按照招生计划数的30%面向幼儿园服务半径300m范围内(逸涛、冠宏星、碧海云天、豪景花园、盈丰佳园、东嘉花园、阳光公寓、联信财富广场等)小区,户籍迁入时间为6月30日前,房产证与现居住社区管辖均在东侨的居民子女。报名人数超过招收计划数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
2.户籍在东侨开发区的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1)第1类对象。符合条件人员于 7 月 3 日持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验幼儿园登记,幼儿园初审汇总后,于 7 月 4 日前报开发区招委会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于 7 月 7 日 9 时,在东侨实验幼儿园参加抽签,抽中人员按照报名要求准备的材料,于 7 月 12 日到东侨实验幼儿园报名。
(2)第2类对象。父母一方在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开具证明,并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于 7 月 6 日到教育局登记,经审核通过后,按照报名要求准备的材料,于 7 月 12 日到东侨实验幼儿园报名。
2.报名地点:东侨实验幼儿园(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光华路1号)。
四、报名材料
1.新生入园健康检查表或收费票据(宁德市妇幼保健所出具的近一个月内幼儿健康检查表);
2.幼儿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家长身份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实行阳光收费。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