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华景城”项目环评报批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18年1月29日到2月2日止。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景城
二、建设地点:宁德市逸涛商城B区高速以西、天湖路以南
三、建设单位:福建美福房地产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055号)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本。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索取环评简本、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尚德路8号侨居三期502室
联 系 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93-2868771 传 真:0593-2936560
公示地点:东侨网
宁德市环保局东侨分局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