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规定》(宁政[2011]21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经核实,现对自愿申请退出保障对象,汇总如下:
1、罗晓娉,身份证号码:352202198911******,档案编号:公1428,房号:8#1205 ,因家庭人员增加,现住的公共租赁房已无法满足共居住,自愿放弃租赁房号:8#1205的公租房保障。
2、彭明淑,身份证号码:352221197507******,档案编号:公1775,房号:5#908,因家庭人员增加,现住的公共租赁房已无法满足共居住,自愿放弃租赁房号:5#908的公租房保障。
以上共计2人予以退出保障,并收回房源。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