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某省勘探公司项目经理朱某在组织某项目现场施工时,要求员工通过无线网络设备,用电子邮件传递有关项目建设的具体位置、图片资料等涉密文件资料,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朱某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警示: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传递国家秘密,应当使用有相应等级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设施、设备,如铺设专用线路或租用专用信道,并采取加密等安全保密技术措施。
2006年5月,某省勘探公司项目经理朱某在组织某项目现场施工时,要求员工通过无线网络设备,用电子邮件传递有关项目建设的具体位置、图片资料等涉密文件资料,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朱某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警示: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传递国家秘密,应当使用有相应等级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设施、设备,如铺设专用线路或租用专用信道,并采取加密等安全保密技术措施。